法律刑法

什么是在刑事审判中的初步聆讯?

在犯罪过程中的初步听证会 - 这是诉讼阶段,只在某些情况下是可能的。 他们在艺术设定。 229小时2 CPC。 让我们看看他们在文章中更多的细节。

预审在刑事诉讼的理由

根据该许可程序的报告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由一方当事人申请的收据排除证据。
  2. 允许的材料,检察官返回其下的情况下发现。
  3. 事实的发现,它的存在可能终止或中止诉讼。
  4. 由被告申请的收据任命有陪审团的参与会议。

充当在刑事诉讼预审的基地可能被告的检查有材料或后三日内在审判其发送给检察官和呈现的主题起诉书(结束)后提交的声明。

UPK处方

在犯罪过程中进行的初步聆讯开始适当的判决。 一般制造规则是基于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代码 审判 的全过程。 定义秒。 35和36代码。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初步听证会的程序和具体规定管制。 它们的存在在项目中。 234刑事诉讼法。 该规定规定:

  1. 对刑事案件的初步听证会闭门会议由单一法官主持进行。 双方出席了考试教材。
  2. 在刑事诉讼的初步听证会缺席举行。 在这种情况下,他必须发送了一份请愿书。
  3. 通知会比它应该发生在一天前三天以后不能发送给缔约方会议。
  4. 正式通知该诉讼的人的情况下,可以不妨碍其实施。
  5. 如果这一步是由于当事人的申请排除证据,事实证明,第二方同意他的说法,法官授予它。 在这种情况下,对刑事案件进行的初步聆讯未分配。

附加规则

在准备或预审保护的过程中可以提出申请的证人确认被告不在场的参与。 此应用程序必须由法院在任何情况下批准。 此外,辩护方可以提交的其他项目或证据恢复的应用程序。 如果法院认为它们对程序必不可少,信访应该被授予。 目击者可谁知道调查行动,或者在会议材料审议的文件入院撤出的执行情况的任何东西的演员。

重要因素

您必须指定一个数字,陪在刑事案件的初步听证的细微差别。 该报告应包括发生在本次会议的所有事件。 诉讼的结果反映在决策。 在这个法庭上,作为一项规则,不得上诉。 你只能挑战撤销案件或预防措施的选择决定。 此外,COP承认与悬挂管辖权的任何变化的上诉受理。

周厚健排除证据

在刑事诉讼预审上述程序指定视情况而定。 当您收到的证据排除的请求,法院应当从该表中,这将在会议上进行审议去除某些信息决定。 这由双方语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这应该得到尊重成立的艺术形式。 235小时。2 CPC。 请愿必须指定的证据,而根据党的话,应予以删除。 此外,申请人必须提供在其上作出的决定的理由和证明他们的情况。 法官,反过来,应检查应用程序。 在这个过程中,他有正确的 询问证人, 在申请文件中附加特定的情况下,读出的行为和其他文件的内容。 如果应用程序已经宣布,在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得的证据,驳斥这些论点应该是检察官的基础上。 在其他情况下,以证明理性的一致性欠防守。

结果符合申请

应用识别是指具体的证据失去法律效力,判决或其他解决方案时不能被考虑在内。 此外,它不能被用来调查程序。 如果在刑事案件的初步听证要求陪审团参与考虑材料的当事人或其他实体不准通知陪审员约存在的证据,从列表中排除了法院。 这是不允许作为理由的决定情况的披露。 在对预审结果的会议任命的法院判决必须根据它们被从过程消除被指定为的证据,材料的排斥。 在随后的考虑过程中允许同时宣布承认为有效的请愿书。

对材料返回到检察官的情况下,

如果有任何人被委任刑事案件预审。 这是在法官的主动或应当事人的请求,允许的。 由于根据该材料必须退还给检察官的情况下,是违反了起诉书(监禁)如果排除由法院判决或其他决定的可能性的准备CCP的要求。

中共的不确定性

该代码没有设置干扰是可以被允许进入,或者在收费行为编制一个明确的定义。 未按规定在刑事程序法典,并通过它我们可以判断的标准,有法院的可能性做出决定,或者不存在。 在这一点上,在实践中相当频繁是关于传世的回报/止逆材料检察官决定的合法性的争议。 在当时解释了缔约方会议和太阳 在其2003年8月12日的判决中,第一,特别指出了在其艺术的规定。 237个小时。中共的1并不排除自己主动或者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回到检察官的材料,法院的管辖权,如果在审判前程序的过程中一直显著违反法律,在诉讼中没有一次性的,如果不是在同一时间这样的决定有关的前完成调查或询问。 鉴于2004年5月3日的孙中全会决议,特别是更具体的解释,最高法院指出,在起诉书(结论)编制的违规行为应认定为不符合艺术的规定。 220,CPC 225,排除了根据文档基本上采用的解决方案的可能性。 后者,特别是,发生在:

  1. 缺乏对犯罪前科的主题文件的准则,关于他的下落,对受害者(如果安装),等等信息。
  2. 包含在结论/行为的指控,目前在起诉人作为被告的决定不符合。
  3. 缺乏研究者/调查人员,检察官秃鹫批准的签名。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刑事诉讼初步听证会应干扰在起诉书/监禁如果起草存在任命:

  1. 他们是必不可少的。
  2. 防止法院的判决。
  3. 其后果消除不相关的调查或查询的完整性的完成。
  4. 法/ A副本未移交给被告。
  5. 后果的消除并不需要耗时超过5天。

材料的回归的情况下,检察官的目的,如果该报告的副本并没有提交给被告,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官员应保证实施 的调查行动, 作为保证能实现他的辩护权利主体的一个关键的程序工具。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本身不能纠正违规行为。 这是由于一般条款的存在,法院无权采取引起怀疑他在起诉参与任何行动的事实。

其他情形的资料交还给检察官

如果绘制了一个统治的起诉书/结论上的强制医疗措施的应用也被分配在刑事审判中的初步聆讯的必要性。 检测到这种情况时的推杆医生的指导下,被告的问题。 后主动结识法院的材料不能与医疗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在这方面,它可以识别该程序是应该由一般规则进行 - 在全部调查的性能和对他的起诉书/判决的结果绘制。 初步听证会被任命为在刑事诉讼中也是在:

  1. 找出使生产合并成一个的情况。
  2. 由于缺乏明确的提供给艺术下被告的权利。 217小时。5 CCP,在与材料阅读它。
  3. 需要在尊重来自法院的对象隐藏的侦查措施。

法律的规定

当返回的材料,检察官必须考虑的若干规定。 他们必须得到尊重,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是对的情况下返回到检察官的原因。 法律规定以下内容:

  1. 预防措施是指其犯罪回检察官,法官决定被告人,材料的选择。
  2. 得到纠正其是在起诉书/舆论准备提交如果花5天以上,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先验违规的证据。

暂停或生产终止

对于庭前审查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刑事诉讼应以类似于指导研究者/调查员在调查的情况下任命。 但是,我们有两个显著的差异。 这可以由法官引导的情况下,名单定于刑事诉讼预审,没有艺术简称规定。 208 H 1第1个CPC - ..“未认出实体,其是要被充电为吸引力。” 这是有道理的,因为权力不能得到不具有犯罪的材料。 然而,上榜理由补充条件,其中,如果情况发送的请求宪法法院对法律的合宪性考虑材料时,要应用的法院可中止诉讼。 另一个因素是采用了由任何一方在诉讼投诉。 据当事人必须指出侵犯了他的宪法权利的规则,任何可能的应用的应用的结果是不是与俄罗斯联邦基本法是一致的。

武装部队澄清

在其1995年10月31日的决议,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首先,法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 其次,该文件是必要带来的确切名称,收养人数,出版物和其他信息来源的日期的立法行为进行检查。 此外,在其请求法院应说明在其上作出的决定发送的应用程序的原因。 此外,在武装部队执政建议在同一时刻发生变化的约束性的度量和被告,如果他在被拘留的那一刻。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点,因为请求宪法法院的考虑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暂停法官可就材料返回到检察官的命令。 在这种情况下,解决方案的两个可能的变种:

  1. 当被告在押逃逸,应进行,其中检察官要求提供搜索的人。
  2. 如果居住在自由的实体消失,对法官的能动性决定通缉,拘留,将他逮捕。

例外

在预审时,法院可以不作出决定,撤销案件情节透露,表示恢复的理由关闭程序的生产或完成的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生产的是根据一般规则进行。 一旦检测到恢复情况确认后,法院应当无罪释放。 在初步聆讯可以识别更多的基地,这迫使制作上终止的决定。 他们是收费的检察官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将适用于艺术所提到的规则。 246小时。7 CPC。

陪审团

在如果对审核员的吸引力的请求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初步聆讯是基于共同的规则。 然而,由于这种生产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了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1. 犯罪为负责吸引有关考虑所有这些,如果他们中的至少一个接收关于使陪审团请愿几个科目。
  2. 如果没有发送相应的请求或者没有在会议上得到了证实,该诉讼在法院的另一部分进行。 它是由本领域的规则定义的。 30刑事诉讼法。
  3. 该决议,分配给一个初步聆讯刑事案件,除了解决候选人的陪审员数量确定的其他问题进行传唤,这不应该是小于20。

对陪审制的任命决定是最终决定。 随后,被告没有考虑到这种格式的情况下是不能接受的。 在当事人的请求给他们的决定的副本。

该过程的细节

该研究所预审的更完整的特征也必须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理由他的任命的情况下,举行了一次会议。 根据调查结果作出适当的决定。 例如,在实践中时有陪审团的参与,将解决问题和排除证据或补充他们的名单在会议召开前进行的初步聆讯的情况并不少见。 决定通常是固定在一个决定。

结论

中国共产党,不幸的是,不澄清预审,犯罪过程本身的概念。 众所周知,有几个阶段。 首先,明确了参与情况调查或调查。 在此之后,材料得到了检察官。 他带来的起诉书/结论和案件提交给法院。 在法院诉讼程序可根据一般规则来进行。 然而,在上面讨论的情况下,初步听证会任命。 在一般情况下,有必要根据一般规则,消除障碍的诉讼。 如果被告人有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的初步听证是不是没有律师进行。 此外,在许多情况下,它的存在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一位律师就可以,例如,正确,根据法律规定,证明从案件证据排除的动机。 在会议的法官的任命应考虑到中共的不仅是规则的,同时也是宪法法院和最高法院的解释。 这些决议指定立法规则,解释了他们的应用程序的功能。 特别注意要具体分析,以解决引进陪审团会议的问题。 通过提交了一份请愿书的被告,有必要厘清法例的要求警告,随后的排斥这种格式听证的将不被接受。 你也应该彻底审查起诉书,从公诉人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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