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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和类型共和国

在当今世界的共和 政府的形式, 也许是全球各国的国家系统中最流行的。 但究竟什么它代表什么? 什么类型的共和国? 试着去了解。

历史的类型共和国

这个词本身源于拉丁词RES(事)和publica(一般)。 就是说 字面上意味着总(公共)的情况。 在古希腊和罗马,在他们的存在,在一定阶段是常见的是政府的一种形式。 事实上,已经在实践中表明,共和概念可以有不同的形状,点缀在特定类型的共和国。 因此,有在希腊城邦民主变种。 这意味着城邦的所有正式公民(谁已经在其领土内达到成熟和生活从出生的人)有资格在全国范围内的会议(ekklesia),其中涉及的特别重要的问题,并选举管理机构投票 - 执政官的董事会。

在罗马同一个状态存在,其中只有贵族(贵族)统治了球所谓的贵族共和国。 古老文明的倒塌和形成这种形式,它不是从历史舞台下降功率器件的蛮族王国,虽然它远推封建,后来经过 - 绝对 君主制。

不同类型的共和国在威尼斯,热那亚,存在一些 德国各州。 在功率的诺夫哥罗德罗斯显著杠杆分别博亚尔斯,进入与首领的合同。 SICH 也常被称为哥萨克共和国。 但政府的共和形式的真正复兴充满文艺复兴之后发生的。

洛克,卢梭,霍布斯:现代观点突出教育的影响下形成的。 一个重要的地方是由所谓的社会契约,它表达了从前人们自愿放弃一些自己的权利有利于政府的想法的想法占据。 然而,这意味着国家的人民和后者的,如果政府通过法律框架,以反抗的权利义务。 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是君主政权的垮台和建立民主秩序的时间 - 首先在欧洲和全世界然后。

现代共和:概念,特征,类型

在今天的世界上,这种装置包括以下基本特性:

  • 三权分立 几个假定的创建 分支 (相互独立,并与不同的权力)。 这一原则要求 如由一个人或对权力的篡夺可能额外的保护措施一群志同道合的人。 大多数情况下,有三个分支:立法(国会),行政(总统和内阁)和司法(事实上,法院的系统),但也有一些国家的额外的(监督,检查等)。
  • 总统和议会的最高当局的强制性定期选举(在某些情况下,总统可以间接地通过议会选举产生)。
  • 在国家法律制度的宪法至上。 法律官员面前的法律责任。

共和国可能是议会和总统,这取决于机构之间的权力平衡。 例如,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其中由政府发起的形成属于总统。 不同类型的 总统制共和国 是拉丁美洲和非洲的许多国家的代表。 在意大利(和几乎无处不在欧洲),而另一方面,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这意味着最后一个更大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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